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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8日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东林

信息来源: 绍兴日报 日期:2018-04-1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改革是贯穿检察全年的工作主线。面对改革叠加,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改革为发展新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尽职尽责

  我们以积极有为的姿态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为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市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的战略部署,深化综合性法律监督,打造体系化司法保护“组合拳”。严格贯彻环境刑事司法政策,批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232件392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2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人。诸暨南泉岭发生富阳企业跨区域违法倾倒造纸废渣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后,绍兴、诸暨两级检察院同步介入、现场督办,深挖查获6个特大违法倾倒填埋点,逮捕了39名犯罪嫌疑人,并积极与杭州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对黑色产业链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对河道采砂、泥浆倾倒、破坏渔业资源等强化专项监督,提升环境检察实效性。推进生态修复制度,监督56件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涉案人落实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与替代性修复。诸暨市院会同相关部门监督8家涉案企业共同修建生态警示公园的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肯定。

  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与公安联合开展对涉企欺行霸市、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打击整治,有效护航非公经济发展。批捕涉嫌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37人,起诉93人。细化“轻拿轻放”政策,对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税和劳资纠纷引发的刑民交叉等案件,坚持捕前诉前走访企业和办案风险评估,落实“三个慎重”,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7家企业和38名经营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工商联多层面对接,建立案情通报等十项制度,深入把握各行业企业的司法需求。深化“检企共建”,在春晖集团等14家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站,在26家企业建立服务联系点,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宣讲、风控调研,为非公企业打造升级版服务。

  着力保障经济安全。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积极投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妥善办理“国玺经贸”、南京易乾宁、“E租宝”等59件互联网金融重大案件。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11人。加大对内幕交易、非法经营期货等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诱骗投资期货市场的新型犯罪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参与“逃废债”集中整治,起诉恶意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损害金融单位权益等严重犯罪90人,助力优化全市金融生态。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7人,促进加强安全监管。

  二、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善治

  我们牢牢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积极推进社会有效治理,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14人,起诉9474人。

  严惩突出刑事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人民平安要求,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95人,依法快捕快诉甬绍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跨省流窜作案潜逃多年的姚常凤故意杀人强奸案等重大恶性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专项斗争,批捕、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枪涉爆涉毒犯罪419人和699人。坚决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802人。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网络交易平台诈骗、冒充熟人“代付订单”等新型电信诈骗犯罪506人,起诉1082人;批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关联犯罪39人,起诉65人;妥善办理“善心汇”特大网络传销、全国首例特大钓鱼软件诈骗等一批重大案件,办理的互联网盗号案被评为2017互联网十大司法创新案例。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监督立案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人,批捕77人,起诉162人。上虞区院依法监督查办了一批利用屠宰场下脚料榨取地沟油、利用工业盐腌制榨菜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嵊州市院提前介入、从快批捕了一起涉案200余万元的销售高档假酒窝串案。越城、柯桥等地餐饮火锅店回收使用废弃火锅底料曝光后,市检察院挂牌督办,各地检察院加强与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依法起诉40人,并就案件背后暴露的监管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积极促进社会善治。增强责任意识,市检察院设立社会治理检察部,探索构建检察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强化主动维稳意识,以“平安护航十九大”为主线,严格落实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制度、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完善依法维权和有效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强化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诉涉黄涉赌犯罪1127人,起诉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人,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障人权益的犯罪333人。创新发展新时代检察环节“枫桥经验”,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观,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捕816人,不起诉1648人,同比分别上升14.93%和85.59%。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对326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探索“一站式”询问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69人,附条件不起诉57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与教育部门联合部署“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组建“护苗”等优秀检察官团队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已巡讲50余场,覆盖一万八千余名在校学生。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多发性犯罪专项预防,发布毒品犯罪、涉企犯罪等刑事犯罪白皮书,促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携手成立网络生态治理中心,为网络生态治理注入新动力。

  三、认真贯彻修改后三大诉讼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我们坚守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大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机关以罚代刑、违法介入经济纠纷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75件,追捕、追诉127人,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案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延伸监督触角,探索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官,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源头监督。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件,法院已改判12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8件,法院已改判纠错14件。坚决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行为,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5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7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对56名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及时收监执行,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3人,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被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罪犯28818人,监督履行财产刑2659.53万元,督促法院对6名拒不履行财产刑判决的罪犯采取强制执行。

  坚决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说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无需继续羁押的177名在押犯及时督促变更强制措施。坚决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控告申诉权,对控告侦查违法、阻碍诉讼权利行使的情形,及时立案审查,依法全面监督。高度重视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作用,全面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项承诺”,更加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推动建立维护律师职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市检察院和越城区院被评为全国、全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先进检察院”。认真落实依法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牢牢抓住公益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7月1日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法律授权领域,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12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八百余万元。绍兴市人民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依托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共识不断形成。

  四、认真贯彻司法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检察转型发展

  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增强改革定力,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坚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对待改革,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转隶纪律,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全市反贪、反渎、预防等检察职能机构和134名检察干警转隶至监察委。全力抓好已立未结案件侦办和追逃工作,全面清理移送存量案件线索。建立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共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已提起公诉12件13人。

  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的格局已形成。遴选出的180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0%以上。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坚持“入额必办案”,两级院检察官共办理案件38786件,其中院领导、专委、部门负责人办理重大案件3511件。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全市精简内设机构23个,实现检察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提升办案效率。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检察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构建刑事指控新格局。强化证据标准体系建设,制定重点类型案件不捕不诉标准,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同案不同罚”问题。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79件重大刑事案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14人、不起诉20人,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推动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探索诉前会议制度,推动“四类人员”出庭作证,促进庭审实质化。

  五、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党领导一切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系统内巡视巡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一年来,全市39个集体与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

  深化素质能力建设。把加强人才培养和智慧检务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推进“四类人才”培养,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深化“三庭考评”等岗位练兵,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推广运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刑事执行检察智能辅助平台,试点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提升检察办案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基层检察院开展争创先进院活动,诸暨市院、嵊州市院分别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诸暨市院、新昌县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强化司法公开。以更公开、更便捷、更亲和为目标,优化便民利民措施。统一打造窗口业务服务平台、案件信息公开平台、12309电话平台,兑现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等8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检察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深化检察司法办案公开,两级检察院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27000余条、法律文书12800余份。利用“两微一端”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法治主旋律、传递司法正能量,市检察院微博、微信被评为省级优秀公众号、全国优秀政法网站。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法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审议意见,积极向市人大主任会议报告检察改革工作情况。同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向主席会议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完善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制度,在检察决策和司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突出的是:改革叠加背景下打造法律监督新格局需进一步破题;智慧检务建设已成为检察转型的短板;高层次专业人才总量不足日益凸显。对此,我们将全力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深化检察改革,打造检察铁军,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绍兴加快推进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服务经济发展实践。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严惩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等犯罪。密切关注经济领域与稳定相关问题,集中打击“逃废债”,严惩以“金融创新”为幌子的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保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平安绍兴建设。强化政治担当,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着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坚决惩治各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绍兴建设。全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深化检察“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检调对接,健全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机制,组织开展“少捕慎诉、保障权益”专项检察,强化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教育帮扶,促进社会有效治理。

  三是围绕法治绍兴建设,深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深入贯彻实施宪法,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的全面发展。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检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为契机,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大力推进类案监督,强化跟踪问效,确保监督权威。

  四是围绕提升司法质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适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新模式,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完善员额管理、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新型司法监管机制构建,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在司法办案中的全面适用,推广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动改革与现代科技的融合。

  五是围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红船精神,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大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努力锻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检察权运行制度和监管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发展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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