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44938件,办结143057件,同比分别上升16%和13.6%。其中,市中院新收各类案件9615件,办结9553件,同比分别下降1.9%和3.3%。全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323.2件,高出全省法院平均数8.3件;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3%,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74.8%,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在合理区间良性运行。
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法律规则思维,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把握打击重点,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70件,判处罪犯9345人,分别下降21.2%和16.5%。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涉毒等犯罪案件2153件。妥善审结曾被称为“浙江第一悬案”的宁绍系列抢劫杀人案。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76件107人,审结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02件758人。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完善轻罪记录封存、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措施,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51件74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3人。依法审理原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吴常文贪污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549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7816人,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注重多措并举,化解民事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71141件,结案标的额556.3亿元,分别上升11.1%和下降12.6%。推行家事、劳动争议等纠纷专业化审判,加强类案研究,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5572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38件。越城法院设置家事审判区,创建圆桌审判和婚姻冷静期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审结买卖、租赁、承揽、担保等合同纠纷案件12326件,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涉房地产案件3667件。及时高效、积极稳妥审理涉军案件,保障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监督支持并行,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51件,上升31.5%。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45件,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568件,分别占全部案件的16.8%和27.7%。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促成和解撤诉367件。妥善化解涉“城中村”改造、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程、高速公路广告牌拆除、养殖场清养关停等系列重大敏感案件。积极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审结行政许可案件17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62人次,上升4.3%,出庭应诉人次居全省前列。加强司法与行政互动,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审结企业破产案件47件,盘活土地2385亩、房屋84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201亿元,补偿安置职工4727人。推行破产担保财产变价款预分配制度,助力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会同制定破产管理人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市中院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召开“中国破产法论坛——管理人制度的实践与创新”专题研讨会,来自全国45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对破产审判“绍兴样板”给予高度评价。柯桥法院创新“不停产无缝交接”模式,审理的南方石化系列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2017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依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与人民银行绍兴中心支行制定行动计划,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全年共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22155件。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完善知识产权审理机制,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05件。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格局,新昌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柯桥法院设立中国轻纺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积极探索符合区域经济特点的司法保护模式。平等保护境内外企业,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商事案件328件。审理的王坤诉诸暨市开心猫公司商标权侵权案、来宝资源公司诉浙江雄盛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分别入选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首批20个“一带一路”典型案例。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交流,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
服务美丽绍兴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提前介入,协调处置,全力保障五水共治、城中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有序推进。在全省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庭并实行“三审合一”的基础上,建立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智库,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全市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98件、民事案件812件。妥善调处全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环境修复费用已付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账户。健全裁执分离机制,加强涉治危拆违、国土纠纷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935件。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协作,加大法律服务力度,积极营造依法推进美丽绍兴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认真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打造司法为民绍兴品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创新立案方式,跨域立案510件,网上立案39197件,网上立案率59.1%。优化服务功能,建成集立案登记、调解速裁、执行事务为一体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除庭审以外的所有诉讼事项。越城法院设置全省首家“24小时自助法院”,全天候提供自助收转、立案、查询等服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形成引导调解、特邀调解和法官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基层法院立案调解34913件,民商事一审案件分流率达54.8%以上。市中院和三家基层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律师调解工作试点示范法院。诸暨法院被评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首批五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积极争取支持,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用惩戒。在全省率先将不动产信息纳入省高院“点对点”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及身份信息网上查询全覆盖。全年共查询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160万余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2342名,限制高消费20840人次,司法拘留3800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20人。坚持日常与集中相结合,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法院“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发布敦促通告,会同浙江日报新闻客户端在全省首次对案件执行进行现场直播,人民法院报头版、最高法院《中国执行》公众号予以深度报道。加强机制创新,建立领导包案下沉、混同执行、深度融合媒体等三项机制。最高法院全文转发《关于试行混同执行办案机制的意见》并在全国推广,省高院在绍召开现场会予以推进。全面深化执行管理,建成集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集中查询、动态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并实体化运作。全年执结各类案件49216件,执行到位 104.3亿元,分别上升23.9%、39.8%。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引入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受理申诉、申请再审593件,办理信访终结9件,涉诉信访量处于全省最低之列,实现了重大节会期间“零失控、零登记、零非访”。有序推进司法救助体制改革,设立专项资金,向被害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款361万元,让司法救助工作成为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整体提升“前沿阵地”的服务水平。加强司法建议和宣传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6条,发布审判白皮书16份、典型案例34个,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60场次,配合做好最高法院出品的40集电视剧《执行利剑》在绍兴的取景拍摄工作,弘扬法治精神。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推动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首批司法雇员招录、新型审判团队组建、人员分类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定《落实合议庭和独任庭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全市法院共有员额法官439名,占行政事业编制人数的33.3%;建立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雇员(书记员)组成的新型审判执行团队287个,裁撤合并内设机构16个。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数占全部结案数的22%以上。坚持放权不放任,制定院庭长权力清单,完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健全审判委员会职能,确保审判权严格依法行使。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制定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实施办法,落实出庭作证人员交通、误工等专项保障经费,全年应出庭作证人员到庭率96.8%,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刑事审判庭前会议制度,提升审判效率。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为1167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律师出庭辩护,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案件4086件,平均用时10.8天。
推进以智慧法院为目标的信息化建设。抢抓新兴技术发展机遇,努力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全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减轻书记员负担,以同步录音录像取代书面记录案件45301件。开展道交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设立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工作室,实现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置,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为契机,加强诉讼档案深度应用,实现电子卷宗跨部门、跨地域网上调阅。创新司法公开载体,全市法院完成142个数字法庭高清改造,直播庭审案件1104件,公布裁判文书13万余份,网络拍卖2300件,总成交额90.5亿元。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强化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坚持不懈抓好法院党建工作,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先锋标兵”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中院机关党委被市直属机关工委确定为首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单位。着力加强先进典型培育,成立全国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秦善奎审判庭。全年全市法院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2名。上虞法院原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蔡军民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市中院秦善奎同志被评为全省最美公务员。
强化能力建设,增强履职本领。加大审判实务培训力度,开展巡回培训、庭审观摩、案例研讨、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714人次。加强司法调研,完成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5个,33篇学术论文获省级以上表彰,参与撰写的《关于建筑领域职务犯罪有关问题的调研》转化为省公、检、法三家联合出台的指导性文件。坚持重心下移,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职业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柯桥法院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政法队伍建设调研联系点。
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创新廉洁教育载体,通过举办“廉洁教育周”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提高干警预防和抵制腐败的能力。完善司法改革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纪律作风专项督查以及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基层法院的协管监督,认真落实省高院对市中院司法巡查意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抓好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等平台的管理运行,多渠道严查问题线索,大力整治司法作风。全年查处违纪案件3件4人。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负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市法院办理建议提案31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595人次。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以97.1%的满意率通过满意度测评;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通报了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件,全部调解撤诉结案。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渠道,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8.4%,居全省法院前列。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份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期待,司法理念需进一步转变,服务发展、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和办案压力持续增加的态势,繁简分流机制需进一步健全,改革创新需进一步深化。三是面对社会对破解执行难的关切,还需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联合信用惩戒等长效机制建设,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四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内部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8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要。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二是精准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金融和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完善环境资源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法治绍兴建设。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广度深度,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功能布局。以“枫桥经验”纪念活动为契机,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星级法庭”考评为抓手,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提档升级。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建设过硬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法院党建工作。按照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人文素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六难三案”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重整行装再出发,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