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18-56156 | 生成日期: | 2018-06-26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目??????录: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绍兴市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8〕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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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绍兴市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绍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22号)精神,现就我市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提出如下要点。 一、加快“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共享 (一)建设“1363”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加快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平台、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和相关主题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库、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库)建设。10月底前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接入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7月底前各区、县(市)完成本级政务信息交换分中心建设。有条件的区、县(市)可建设本级数据共享平台,原则上各区、县(市)和市级部门不再单独建设相关数据库。 (二)加快数据资源按需归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推进部门业务信息资源向省数据仓归集,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和城市管理、水务、燃气等公共服务类数据向省、市大数据中心汇聚。10月底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完成市、县两级信息系统普查,掌握市、县两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经费来源等情况。基于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 (三)重点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6月底前,各区、县(市)必须依据市“一证通办”平台,完成本地“一证通办”系统建设,实现分级管理。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确定推行“一证通办”改革的民生事项清单,完成“一证通办”事项涉及的证照、证明的集成工作。 (四)重点完成事项业务系统对接。11月底前,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全面完成省、市事项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与省级部门数据仓和省大数据中心的对接联通。 二、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一)加快“一窗受理”平台系统对接。6月底前,按照“统一认证、统一受理、全程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以“受办分离”模式完成对接,实现所有事项由“一窗受理”平台向自建系统正推模式,为政务服务网无差别受理提供支撑。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向基层延伸时,原则上应采用“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受理。 (二)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6月底前,除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要求、资料涉密或敏感、办件量极少等情况外,全市政务、公共服务事项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办事。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需实现50%以上事项达到“四星级”(网上申请、办结核验)以上标准,30%以上事项达到“五星级”(除证照快递环节外,全程网上办理)标准,原则上所有“一证通办”事项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例外事项必须上报市政府同意。 (三)全面推行电子化归档。各级政府部门应明确“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同级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审定。7月底前,完成全市各级办事系统在线归档与交换模块开发,基本建成电子档案统一管理平台。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件应归尽归。 (四)强化网上网下一体融合。建立网上网下一体规范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8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实现办事大厅显示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信息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广省统一的办事咨询、预约、评价、快递送达系统,12月底前,各区、县(市)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接入工作。合理布局、推广自助服务终端和社会化代办网点,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推进400个以上重点事项实现市区“同城通办”;县域内向乡镇、村居延伸,实现县域内全域通办,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近、多点办事需求。 (五)深化电子签章、版式文件在部门业务系统中的应用。为推进部门业务审批结果信息互认共享,保障相关电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12月底前,各区、县(市)和市级各部门应完成业务系统中审批结果(如批文、证照、证明等)集成版式文件和电子印章,实现电子化归档。 三、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一)深化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应用。依托省业务协同平台,加快整合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向基层延伸的信息系统。12月底前,市级各部门配合省级部门完成向基层延伸系统整合工作,各区、县(市)完成本级部门基层系统整合,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完成与市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库的对接,实现数据汇聚。 (二)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加快推进各级执收单位执收项目全面接入统一公共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新模式。12月底前,完成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三)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全面推广施工图联合审查。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构建网上网下一体、高效联动的办事咨询服务体系。加快政务“钉钉”移动办公推广,建立形式多样的钉钉工作交流群替代QQ群、微信群,并做好通讯录的维护更新工作。结合全市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开发“钉钉”端的高频应用,实现移动端的业务协同。各区、县(市)和市级部门做好协同办公系统的应用推广、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全市公文互联互通。 (四)推进政务服务应用事项移动端整合。10月底前,市级部门已实现的网上办事、预约、查询、缴费等应用事项统一汇总整合到浙江政务服务网APP,实现移动办事、便民服务应用统一入口。市级相关部门按要求做好技术对接和自建系统的相关改造工作,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电子政务办“政府网站集约化迁移”项目实施,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部门网站的检查、纠错、维护等相关工作。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迁移于6月底前完成,各区、县(市)12月底前自行完成本地政府网站向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迁移工作。 (六)推进大数据示范应用。依托大数据平台,推进财税、商务、金融、交通等领域数据实时汇聚、挖掘和利用;推进公共安全、综合治理、社会信用、经济监测等领域大数据示范应用,实施绍兴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大交通信息平台、大市区智慧城管提档升级、视频专网智能感知多维大数据建设、智慧市场监管二期、交通管理智能化二期、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多规合一”、防灾减灾大数据共享平台等项目建设;提高“互联网+公共服务”应用水平,推进“互联网+绍兴人社”、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智慧健康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升级(一期)、智慧健康互联网应用(一期)、民政数据共享中心、智慧旅游、智慧校园、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 四、统筹建设公共数据基础设施 (一)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上云。按照全省政务“一朵云”规范,完成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市级新建或升级改造的信息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平台;6月底前明确未上云的存量信息系统迁移计划。 (二)开展部门政务专网整合。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核准的方案,加快推进部门专网向政务内网或政务外网迁移,加强政务外网安全。推进部门专网整合,暂时不能整合的部门专网,应在6月底前完成与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6月底前,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互联网出口整合,建成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体系。 (三)拓展电子政务视联网应用。6月底前,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将视频监控接入省级视频共享平台。7月底前,完成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及各区、县(市)视频共享平台建设,在综治、公安等部门推进共享应用。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各级公共数据与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督促协调作用,加强与同级跑办、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协同。 (二)加强制度和标准建设。贯彻实施《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强化全市电子政务项目预审机制,建立完善区、县(市)电子政务项目预审制度,防止产生新的“信息孤岛”。编制政务大数据标准规范,推进建立符合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的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体制。 (三)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重要信息系统上线前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加强技术防御和应急响应能力,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数据共享应用中的安全保密风险。 附件:绍兴市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任务分工 附件 绍兴市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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