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游泳场所安全开放,保障市民游泳健身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经营性游泳场所应当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全市已有96家游泳场所获得许可证。望广大市民到持证游泳场所健身,以保障自身安全。未办理许可证的单位请随带相关资料尽快到所在区、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办理。咨询电话:88139282.
具体名单:高危经营项目信息登记表公示版(1).xlsx
信息来源: 市体育局